<乐浪> 全国华乐独奏公开赛简章
1.主催机构 :马来西亚文化、艺术及文物部
2.主办单位 :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登嘉楼州分会
3.宗旨 :A. 提升及推广中华民族音乐艺术。
B. 发扬华乐,发掘人才及提高演奏水平。
C. 鼓励国民参与健康之文艺活动。
D. 培养具有素质的年轻一代。
4.比赛日期 :预赛: 25-8-2005 (星期四)复赛及决赛: 26-8-2005 (星期五)
5.比赛时间 : A. 预赛(试音):25-08-2005上午八时正
B. 复赛 :26-08-2005上午八时正
C. 决赛 :26-08-2005晚上七时三十分.
6.比赛地点 : 瓜拉登嘉楼文化剧院, Kuala Ibai / Hotel Primula
7.组别 : 分A.拉弦组 B.弹拨组 C.吹管组
8.资格 : 凡我国公民皆可报名参加。每位参赛者只准参加其中一组之比赛,并以一种乐器 参赛。
9.报名日期 :
1-2-2005至
31-5-2005,逾期恕不接受。报名表格可由本会网站下载或来函向 本会秘书处索取。
10.报名费 :每位二十元正
11.报名手续 :须填妥报名表格(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,主办当局有权拒绝接受报名)连同:
A. 报名费RM20.00 (请用支票或汇票抬头请写: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登州分会)。
B. 乐谱。
C. 乐曲介绍。
D. 参赛者的个人两寸半身近照一张(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),于2005年5月31日之前亲 交或寄交主办当局:地址及电话如下
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登嘉楼州分会
MALAYSIA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, TERENGGANU
P.O. BOX NO. 33 , 20700 Pejabat Pos Besar, Kuala Terengganu
网址 : www.mccskt.tk
或联络 林玉通 012 928 8628或邱丽仙 019 983 7753
12. 出场次序 :由主办当局邀请报界代为抽签,所抽得的编号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13. 报到 :参赛者须于赛前半小时抵达赛场向主办当局报到,迟到者将当作自动 弃权论, 报名费恕不退还.
14. 奖励 :每组各设奖金如下:
A.第 1 名 :RM2,000.00及奖状
B.第 2 名 :RM1,500.00及奖状
C.第 3 名 :RM1,000.00及奖状
D.第 4 名 :RM 600.00及奖状
E.第 5 名 :RM 300.00及奖状
F.优秀奖若干名 :RM 200.00及奖状各一
G.鼓励奖若干名 :RM 100.00及奖状各一
15. 赛会评判 :筹委会将邀请国内外资深音乐家担任大会之评判,评判的决 定为最后决定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16. 评分标准 :评分须根据演奏技巧之掌握包括音准、音色与节奏、乐曲表现风格情感 等。
17. 乐曲 :自由选择。
18. 比赛规则 :
A. 参赛者只可以华乐乐器演奏,惟伴奏乐器则不受限制,全部乐器(钢琴除外)由参赛者 自备。
B. 参赛者一概背谱。伴奏曲参赛者自备(无伴奏亦可),伴奏人数不可超过25人,必 须是我国公民。
C. 预赛及复赛必须选奏不同乐曲,决赛则可自由选曲(包括预赛及复赛所选定之 乐曲)。已选定之乐曲不得临时更换。
D. 预赛(试音) 不得有伴奏, 参赛者必须从乐曲首段开始演奏, 时间以两分钟为限. 本会 将安排计时员按铃, 铃声一响, 演奏即需结束.
19. 膳宿 : 膳宿自理但主办当局可代为安排住宿地点.
20. 附则 : A. 如遇特殊情形,主办当局有权提前或展延比赛日期。
B. 不论赛前或赛后,凡违反比赛简章者,主办当局有权取消其参赛资 格。被取消资格者,其所得之奖励全部归还主办当局。惟其他得奖者 之排名则不受影响。
C. 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。